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南昌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目录[2006]》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价行字[2008]27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6-24
实施时间: 2008-6-2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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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发[2005]21号)精神,依据国家和省近几年来有关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精神,我们从2005年开始连续两年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多次补充整理,形成了《南昌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目录[2006]》(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社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制止各种乱收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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