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昌市劳动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双千”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厅发[2008]129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0-23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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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双千”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调整“双千”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的意见
  近些年来,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及社会稳定工作,我市交管、市容、市政、园林、房管等部门吸纳安置了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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