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改后企业职工宿舍用房征免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地税一[1996]22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10-4
实施时间: 1996-10-4
失效时间: 2011-7-5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0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辽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企业的职工宿舍用房征收房产税的请示》(辽市地税地[1996]96号)收悉。根据房产税现行政策规定,现对城镇房改后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财政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92]财综字第106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以标准价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以及通过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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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