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集中补办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0-13
实施时间: 2011-10-13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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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甬财政会[2010]1548号)文件精神,宁波市于2011年1月17日至6月30日统一开展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考虑到有部分人员因参加继续教育补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信息采集及换发新证手续,全市又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30日进行了集中补办信息采集及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但目前,仍有部分会计人员未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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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甬财政会〔2010〕15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