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启用贷款利息收入凭证等四种发票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9]11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2-8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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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省地税局、省农发行湘地税发[1998]0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农业发展银行发票管理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省农业发展银行系统属于发票管理范畴的贷款利息收入凭证,存款利息付出凭证,邮电费、手续费收费凭证和空白凭证购买单等四种发票,改从2000年元月1日起正式启用,四种发票式样附后,旧凭证同时停止使用。
  二、已开办了电脑对公业务的各级农发行,需要由电脑打印机打印的上述四种电脑凭证,仍使用打印凭证,待电脑对公业务程序运行稳定后,再启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农业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按规定计收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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