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南省环保产业设备[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湘经贸资[2000]10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3-14
实施时间: 2000-3-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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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鼓励发展环保产业,贯彻落实国家对环保设备(产品)生产单位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以下简称《目录》)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认定,是指对申请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录》内的设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厂、车间)的审查确认。
  二、省经贸委负责全省《目录》内设备(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的认定管理,并对经确认符合条件的设备(产品)及其生产单位核发认定证书。获得认定证书的单位向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报告,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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