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批转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湖南省邮电重点建设工程地方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8]10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7-9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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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局同意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制订《湖南省邮电重点建设工程地方税收征管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邮电重点建设工程地方税收征管办法
  一、为加强邮电重点建设工程的税收征管,保证国家税法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邮电重点建设工程地方税收征管的通知》(湘地税发[1998]03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邮电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先征后返”的各项地方税收,由湖南省邮电管理局汇总集中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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