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地方税收征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8]3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5-5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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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邮电重点建设项目有关地方税费征收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1997]119号)精神和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将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各项地方税收征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实行“先征后返”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九五”期间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表上列举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省交通厅直接投资的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沿途配套服务区的汽车修理站、加油站、停车场、餐馆、旅店等建设项目。
  二、对交通重点工程地方税收实行“先征后返”的税种,包括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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