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取消一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发[1998]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5-18
实施时间: 1998-5-15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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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5月15日起再次取消一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至此,省级“切一刀”任务基本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9项:
  1.《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工本费(国土部门)
  2.经贸信息服务网通讯软件、检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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