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稽查部门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8]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3-31
实施时间: 1998-3-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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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稽查与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划分意见及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稽查部门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关于税务检查证管理问题
  从今年开始,我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的审核,印制、发放统一归口稽查局管理(涉外税务检查证分别由省局税政四处和稽查局发放)。各地要按上述要求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各级稽查部门对原已经核发的税务检查证登记造册,并逐级上报省稽查局。有关管理规定,另行明确。
  二、关于涉外税收税务稽查问题
  涉外税收日常稽查工作由涉外税征管部门负责,涉外税务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避税违法案件的查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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