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8]2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4-23
实施时间: 1998-4-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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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现行营业税条例,规范全省税收管理,现就各地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普遍反映的几个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国土部门所属征地拆迁事务所取得的征地拆迁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国土部门所属征地拆迁事务所(有的称为土地开发服务中心)利用其行业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从事征地拆迁包干业务,用地单位与征地拆迁事务所签定“征地拆迁承包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付给征地拆迁事务所征地拆迁包干费用。我们认为,征地拆迁事务所从事的是一种代理服务,按税法规定,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营业税。但考虑到目前征地拆迁事务所为用地方代收代付的有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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