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个人代开发票征收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11]18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30
实施时间: 2011-10-1
失效时间: 2013-2-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4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重庆市地方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177号)的规定,市局决定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代开发票征收率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31
实施时间:20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