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永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几个业务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6]2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12-2
实施时间: 1996-1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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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永发桥梁开发有限公司几个税收业务问题的请示》(永市地税函[1996]0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黄纯代领港方董事基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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