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换版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6]2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12-14
实施时间: 1996-12-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7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防伪油墨问题
  从1996年11月1日起批准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联号码时必须采用防伪油墨。各地、州、市发票所需防伪油墨由专职管理人员凭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省局开具的介绍信到省局指定的厂家长沙市东风印刷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