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填写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6]14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9-16
实施时间: 1996-9-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2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填写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填写标准
  一、税收缴款书各栏填写标准:
  (一)“征收机关”:指负责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
  (二)“预算科目”:
  1、“款”:是一级预算科目的简称。按财政部制定的现行《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有关规定填写。即填税种名称。如:营业税、资源税等。
  2、“项”:是二级预算科目的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