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大政发[1996]5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6-6-11
实施时间: 1996-7-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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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就医管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根据《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约定医疗机构、投保单位和投保人。
  第三条 约定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全民、集体、私营和驻连部队对社会开放的医疗机构,并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局确认后,方具有约定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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