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涉外税收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6]14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8-23
实施时间: 1996-8-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登记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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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涉外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的有关文件精神,全省地方涉外税收接管工作已经完成,涉外税收征管逐步走上正轨。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地方涉外税收征管,经研究,现将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各地、州、市涉外税务部门职责问题
  按照省局《关于做好涉外企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发[1996]032号)精神,长沙、岳阳等6个市局已单独设立了地方涉外税务分局;其他地、州、市设立了税收四科,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当地的涉外企业地方税收工作。涉外税务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经批准成立的长沙、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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