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农业银行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6]9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5-28
实施时间: 1996-5-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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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农业银行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请示》(岳地税函[1996]050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属于金融经纪业行为,所取得的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应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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