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等返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5]15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8-1
实施时间: 1995-8-1
失效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0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或“先征后返”政策的企业,其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退还规定不清楚,要求省局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这一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按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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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7]18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8
实施时间:200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