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保[2008]33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时间: 2008-2-13
实施时间: 2008-2-13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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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的广泛应用,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现就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是依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全国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具有终身不变性、唯一性、准确性等特点,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中推行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有利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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