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深府[1996]12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6-5-2
实施时间: 1996-7-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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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区以下(不含区)“三来一补”企业持有深圳市暂住户口的职工暂不纳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第三条 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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