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若干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发[1994]2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4-1-1
实施时间: 1994-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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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若干减免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所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减免税政策按下以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县(市)新办的企业,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企业纳税确有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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