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1]4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6-13
实施时间: 2011-6-13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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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济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持证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并且只有系统中存储的信息和申请人所持证件、资料显示的相关信息完全一致后,方可办理申请调转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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