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规[2011]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6-9
实施时间: 2011-6-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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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办),省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11]7号,以下渐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并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反馈。
  一、《办法》中所列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幅度,一律按《办法》中规定的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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