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11]1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25
实施时间: 2011-2-2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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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完整与规范,现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继续执行《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05]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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