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基本建设资金归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经二[2011]9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5-18
实施时间: 2011-5-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根据《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国库[2010]1310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基本建设资金归垫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归垫资金的范围
  基本建设资金归垫,是指已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尚未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一种特殊行为。市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资金,经市财政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