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11]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6-17
实施时间: 2011-6-17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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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适应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的会计核算,现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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