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指南
发文文号: 财会[200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1-18
实施时间: 2001-1-18
失效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会计准则指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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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正确计算每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并严格区分每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

  每个会计期末,企业都应正确计算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在当期应摊销的金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金额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在正确计算每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的基础上,企业还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将其中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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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5]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2-16
实施时间:2015-2-16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