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11]9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1-9-1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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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普及,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税法遵从意识和依法诚信纳税理念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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