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经[2011]39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1-5-20
实施时间: 2011-5-2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9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及绥中县财政局、建委(局),省教育厅:
  现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2011年度公共建筑节能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及高校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补助的申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