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发[2009]47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
实施时间: 2009-4-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2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我省教育行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