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甘肃省市县[区]级部分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税[2010]5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10
实施时间: 2010-8-1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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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9〕151号)精神,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市县(区)级部分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甘肃省市、县(区)级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
  甘肃省市、县(区)级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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