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甘地税发[2007]124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9
实施时间: 2007-8-2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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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部署,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和随军家属就业,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法规,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实行下列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和随军家属就业,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一)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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