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卫设备设施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1]4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8-23
实施时间: 2011-8-23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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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环卫设备设施政府采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环卫设备设施纳入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
  从2012年起,将环卫车辆以及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环卫设备设施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凡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环卫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采购信息必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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