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机动车存车计时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费[2011]105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8
实施时间: 2011-9-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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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泰达心血管病医院机动车计时存车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39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4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鉴于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配置计时停车设备,具备计时存车收费条件,同意机动车存车试行计时收费。计时存车收费标准采取分时段计费的办法,小型客车,6时至20时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1元。为体现医院公益性的特点,对停车未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实行免费存车,超过半小时至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2元,超过1小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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