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秘发[2011]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9-13
实施时间: 2011-9-1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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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
  按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要求,取得注册税务师等级资格需参加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部署,二级、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将分别于2011年9月25日、10月16日和12月11日举行。为保证考试进程顺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务领导小组
  (一)中税协考务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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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认定考试工作人员职责.doc    
考场意外事件处理办法.docx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考试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