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发文文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第38号令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5-12-28
实施时间: 1996-1-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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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企业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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