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监规[2011]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9-9
实施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注册会计师法及地区条例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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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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