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
发文文号: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0-8-31
实施时间: 2010-8-31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临时报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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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衍生品行为,提高衍生品投资信息披露透明度,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一、总则
  (一)本备忘录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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