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企[2009]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2-4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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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各直属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取从2009年开始试点,试点工作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及自治区农垦局监管企业中推行。2009年收取试点范围内企业2008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二○○九年二月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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