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师资培训经费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县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教[2011]1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1-3-14
实施时间: 2011-3-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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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柳州市、河池市及所辖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43号)精神,自治区决定在柳州市、河池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经费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经费管理的新模式。为确保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师资培训经费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县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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