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其他资金专户会计核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财库[2009]9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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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其他资金的使用,加强其他资金专户的管理,市财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其他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洪财库[2009]1号),取消原来的分户设置,根据单位资金性质设立往来资金、其他单位拨入资金、工会食堂党团经费(单位实行分账核算)、公费医疗经费四类分户。另行设立了基本建设资金专户、改制资金专户以及财政分户。现将有关会计核算明确如下:允许开设的四类分户按原规定(洪财库[2006]1号)作账务处理,财政分户(历年结余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户、改制资金专户会计核算如下:
  一、财政分户(历年结余资金)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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