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20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5
实施时间: 2011-9-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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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做好2010-2011年度的价格认证机构的规范化考核工作,结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和《关于印发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准(2011-2013)的通知》(发改价证综[2011]70号),我局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广东省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标准
  第一条 价格认证机构开展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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