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平价商店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2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5
实施时间: 2011-9-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局):
  为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步伐,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平价商店建设示范、引导作用,根据我局孙庆奇局长关于“建立县级平价商店建设覆盖城乡试点”的指示精神,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澄海、南雄等13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平价商店建设示范县(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建设示范县的试点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产销对接、惠民利企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产品与平价商店的直接对接,切实减少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