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1]9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7
实施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9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综〔201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桂政发〔2011〕15号)要求,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广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