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残联[2011]89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8-8
实施时间: 2011-8-8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45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缴费意识,促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经研究,调整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对象
  温州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明确2011年市区用人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doc    
附件2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