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
发文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1]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8-25
实施时间: 2011-10-1
失效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4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24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9-26
实施时间:20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