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发文文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5-11-16
实施时间: 1995-11-16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1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保护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 县(含县)以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乡(含镇、街办事处,下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业务上接受县以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各有关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农村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农村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