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1995-11-6
实施时间: 1995-11-6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8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做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政府预算的法律严肃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州长、行署专员、县(市、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下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事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并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四条 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