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11]7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3
实施时间: 2011-5-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0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是总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利益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该项工作的实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